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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基金
天津市科技企业创新基金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由天津市科委设立,面向在本市注册的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以技术创新项目为对象、以市场为导向,重点支持技术的第一次商品化过程,重点支持种子期项目和初创期企业,择优支持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显示度的重大项目。
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天津市创新资金分别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等资助方式支持企业的创新活动:
无偿资助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20万元至30万元;
贷款贴息:资助金额为20万元至30万元;
技术转移项目:无偿资助20万元至30万元;
重大项目: 无偿资助50万元左右;
创业项目:以天使投资形式,投资额不低于20万元。
创新资金常年受理、分批评审。通过评审并获得上述资助的,将被天津市科委推荐到科技部,争取科技部的进一步资助。
市科委和开发区科技局将每年组织申报说明活动。
科技部科技企业创新基金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培育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
根据中小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创新基金分别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投入等不同的方式给予支持:
无偿资助一般项目:数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贷款贴息:贴息总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资本金投入:以引导其他资本投入为主要目的,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20%;
技术转移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方式,资助金额原则上不低于7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无偿资助40万元;
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贴资金;
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包括阶段性参股、跟进投资、投资风险补贴、投资保障等形式。
市科委和开发区科技局将每年组织申报说明活动
孵化基金
开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孵化资金是为了落实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政府资金资助的方式,构建开发区科技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中企业孵化促进这一重要环节。该资金用来资助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并经营的科技型中小创业企业的高新技术项目孵化。
孵化资金的支持方式为无偿资助,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中试、市场开拓。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50%。
孵化资金支持的企业应符合如下条件:
——在天津开发区注册并在区内经营的内资或内资控股及留学生创办的科技型中小创
业企业;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较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
——企业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年;
——企业注册资本一般不超过500万元。
——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并有
较大的市场容量和增长潜力等;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产品。
——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商业计划,拥有清晰的商业模式。
——有较完整合理的创业团队,在管理、技术、市场、财务方面都有较高水平。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对象给予优先支持:
——开发区管委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人员和海外留学人员创办的科技创业企业;
——进入各类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的科技创业企业。
孵化资金每年进行两次集中申报,上下半年各一次。每次申报之前科技局将进行专门的通知和说明。